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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文章称,近日,一则反映视听类App重复收费的视频走红网络。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,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调查发现,当前不少视听类App存在类似的资源不互通、“套娃式”收费等现象,一些消费者对此叫苦不迭。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认为,经营者对不同终端采取不同收费标准或账号不通用,若出于履行与著作权人的明确合同义务的,则具有一定的合法性。胡钢进一步分析说,上述行为构成格式条款内容无效、消费欺诈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、未明码标价等违法侵权行为,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括惩罚性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及相应的行政责任。
来源: 同花顺7x24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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